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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新增贫困人口识别增加“一比对” 程序有关要求的通知

    信息发布者:jinyinshancun
    2017-07-20 11:48:38    来源:灵璧县政府网   转载

    各乡镇(开发区)、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全省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对新增贫困人口识别,增加在县级层面“一比对”程序,现把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一比对”程序

    新增贫困人口识别程序为,“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其中的“一比对”就是要求,在经第一步农户申请、第二步初步审核后对新识别贫困人口,在数据录入前,以县为单位,将新识别贫困人口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汇总比对,对新识别贫困人口中在城镇购房、买车、参办企业、有财政供养人员等信息进行认真筛查,并将比对结果反馈基层进行入户核实,再进入村民代表大会评议程序。

    二、“一比对”组织方式

    “一比对”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由县扶贫部门或审计部门牵头,县级组织、人社、财政、公安、住建、农机、工商、残联、国税、地税等部门参与。组织部门、人社部门、财政部门负责核查贫困家庭财政供养人员情况,包括其一代以内的直系亲属;公安部门负责核查贫困户身份证等基础信息准确情况以及贫困家庭成员机动车拥有和登记情况及购置时间;住建部门负责核查贫困户商品房购买登记情况以及商品房购买金额、具体用途及购买方式(按揭或一次性付清);农机部门负责核查贫困户购买大型农机具(金额≥3万元)购置及拥有情况;工商、国税、地税等部门负责核查贫困户工商经营登记和纳税情况。

    三、比对的四个阶段

    “一比对”程序分为数据交互比对、信息调查核实、系统完善修改、比对结果运用四个阶段。在数据交互比对阶段,县级各部门要依据信息的保密等级及流程规范,安排专人对接,完成与信息系统中贫困户信息的比对;信息调查核实阶段,由县扶贫局汇总全县比对结果并分发乡镇,乡镇及时安排人员入户核实,根据每户的核实情况形成初步意见;系统完善修改阶段,根据比对中发现的身份信息错误等,在系统中开展建档立卡数据完善工作;比对结果运用阶段,要将比对和入户核实的情况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评议,确定其是否能够被纳入贫困户。

    四、比对出现疑似问题时的处理方法

    对照“七不准”出现疑似问题的,比如低收入家庭购置经营性小货车、小出租、小型商店及早期购置大型农机具闲置或经营不善等,收入低于建档立卡贫困户标准的,各乡镇要认真比对,形成详实的调查材料,提交村民讨论。


    灵璧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7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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